你公司《关于申请在虹桥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商店的函》(日上上海〔201810〕01-026号)收悉。经研究,并经上海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上海虹桥机场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商店。免税商店面积546.35平方米,具体位置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国际到达大厅禁区0米层靠近进境边检通道的538.65平方米的区域和7.7平方米的区域。监管仓库使用虹桥机场口岸T1航站楼现有的出境候机大厅的免税品监管仓库。
新设立的进境免税商店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