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中免公司东航中免上海航空口岸机上免税店监管仓库迁址事宜的复函

发文字号:署监函〔2018〕第534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2-06

执行日期:2018-12-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你公司《关于申请东航中免上海航空口岸机上免税商店海关监管仓库迁址的函》(中免〔2018〕276号)收悉。经研究,并经上海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上海东航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在上海航空口岸设立的运输工具免税商店海关监管仓库迁址,由上海浦东机场安航路399号东航食品公司一楼迁至四楼,面积保持不变,仍为80平方米。

  变更后的免税商店监管仓库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