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征求澳门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验收结论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署办税函〔2019〕第8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2-22

执行日期:2019-02-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推进澳门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我署会同你部(办)于2019年1月29—30日对澳门特区政府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验收。我署认为,澳门特区政府准备充分,制度设计、管理链条、查验场所、设备及人员配置等均符合实施要求,可以通过验收。请你部(办)就上述验收结论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月26日前反馈我署。

  特此致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