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事宜的复函

发文字号:署监函〔2019〕第117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3-28

执行日期:2019-03-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你公司《关于申请在浦东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的函》(日上上海〔201903〕01–007号)收悉。经研究,并经上海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商店。免税商店面积1247平方米,其中T1航站楼国际到达大厅隔离区内821平方米,T2航站楼国际到达大厅隔离区内426平方米,具体经营场所面积、所处位置详见附件。监管仓库使用现有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正定路515号的免税品监管仓库。

  新设立的进境免税商店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