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温州港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事宜的复函

发文字号:署监函〔2019〕第219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7-02

执行日期:2019-07-0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你公司《关于申请温州港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的函》(中免〔2019〕151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杭州海关实地考察,同意温州对外供应总公司经营的温州港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