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向海关总署申请在皇岗口岸设立旅检进境免税店的函》(深国免〔2019〕84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深圳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皇岗口岸旅检通道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由所属深圳市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免税商店经营场所面积44.52平方米,具体位置为皇岗口岸旅检进境大厅左侧;免税品监管仓库使用现有分别位于皇岗口岸出境货检通道西南面(342平方米)和位于皇岗口岸进境货检通道东侧(350平方米)的监管仓库。
新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