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终止经营事宜的复函

发文字号:署监函〔2019〕第352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9-12

执行日期:2019-09-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你公司《关于申请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终止经营的函》(中免〔2019〕226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宁波海关实地考察,同意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终止经营。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