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申请增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进境免税店经营面积的函》(中免〔2019〕298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广州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变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经营场所的面积,增加的免税商店经营场所具体位置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国际到达厅内,商铺编号为T22R83,面积为79.59平方米,由你公司下属的广州新免免税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变更后,你公司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经营的口岸进境免税商店总面积为1074.33平方米。
变更后的免税商店经营场所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