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9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

发文字号:外贸司〔2020〕第214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3-12

执行日期:2020-03-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根据《2019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商办贸函〔2020〕63号),现对2019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反映。

  联系人:对外贸易司 胡啸山、钟路扬

  电 话:010-65197785、65197427

  传 真:010-65197773

  2019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docx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