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资环〔2020〕第2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1-17

执行日期:2020-01-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现基金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