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第25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2-14

执行日期:2020-02-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