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建〔2020〕第5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0-01-20

执行日期:2020-01-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