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金〔2019〕第138号

法规分类:金融财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12-19

执行日期:2019-12-1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国有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明确股权董事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股权董事有效履行权利和义务,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