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3号(关于广东西冲港口岸、梅沙港口岸关闭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223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12-27

执行日期:2019-12-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9年12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西冲港口岸、梅沙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