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3号 关于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反倾销案的延期公告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9〕第53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11-25

执行日期:2019-11-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9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