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180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11-21

执行日期:2019-11-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