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4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文产发〔2014〕第53号

法规分类:基本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2-30

执行日期:2014-12-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4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文化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