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1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商合函〔2019〕第384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7-15

执行日期:2019-07-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国重点境外园区建设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建设有力支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对外投资的方式创新,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合作区建设快速发展,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载体和深度实践。近年来,商务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各类公共服务产品,积极利用各种论坛、展会、招商会、推介会等活动,支持合作区建设。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做好服务和促进工作,加强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推动合作区建设更好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