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68号(商贸旅游类0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字号:商合函〔2019〕第465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8-15

执行日期:2019-08-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关于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区风险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快速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为促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商务部通过双边经贸合作区机制,积极与有关国家的相关部门商签合作区建设部门间协议或备忘录,健全与东道国的沟通合作机制;建设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定期发布政策法规、业务指南、投资环境等信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合作区为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