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文产发〔2010〕第45号

法规分类:其他政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2-07

执行日期:2010-12-0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0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督促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doc

  2.2010年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名单.doc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