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18号(资源环境类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字号:财资环函〔2019〕第88号

法规分类:企业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8-27

执行日期:2019-08-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李佳等2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山西“两山”列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对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启动了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经过竞争性评审等公开遴选程序遴选了25个项目。山西汾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被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补助总额20亿元,截至目前已下达10亿元,其余10亿元将根据工程进度分年下达,体现了中央财政对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规模逐年加大,山西省可结合中央财政资金和自身财力,自主开展山西省太行山、吕梁山“两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今后我们将结合财力情况继续对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666

  财  政  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