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86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商运函〔2019〕第280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一般

发文日期:2019-06-26

执行日期:2019-06-2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关于扶持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创建国家级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摘要):

  关于扶持河池市宜州区创建国家级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区)问题,据了解,中央相关部门没有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此类政策。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科研投入问题,商务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广西蚕桑茧丝绸专业建设和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着力攻克病虫害防治、省力化采收、机具研发等关键环节的创新技术难题。关于在广西试点建立白厂丝收储制度问题,缫丝、织绸等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购买、出售或储备厂丝,自负盈亏。若地方认为有必要建立地方厂丝储备,属于地方事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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