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2019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办流通函〔2019〕第271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8-15

执行日期:2019-08-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加快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我部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步行街评价指标进行了修订,细化了评分说明,形成《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201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系人: 沈函颖 赵涛

  电  话:010-85093747  85093768

  传  真:010-85093795

  邮  箱:shenhanying@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