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2019〕第13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7-16

执行日期:2019-07-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财 政 部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