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9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地区口蹄疫风险警示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99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5-30

执行日期:2019-05-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等48个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附后)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原质检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7年第6号对上述地区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获得认可的俄罗斯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doc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