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5号(关于进口菲律宾新鲜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85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5-08

执行日期:2019-05-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菲律宾新鲜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允许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菲律宾新鲜椰子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查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