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小麦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84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5-08

执行日期:2019-05-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小麦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哈萨克斯坦小麦粉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查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