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0号(关于黑龙江绥滨港口岸、桦川港口岸关闭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60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4-03

执行日期:2019-04-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9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关闭黑龙江绥滨港口岸、桦川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