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1号(关于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51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3-25

执行日期:2019-03-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林业政策与旅游部关于意大利苜蓿草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意大利苜蓿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意大利苜蓿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