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35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2-22

执行日期:2019-02-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农村发展和土地部关于玻利维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玻利维亚大豆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