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0号(关于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9〕第30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2-13

执行日期:2019-02-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卫生部关于菲律宾冷冻水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菲律宾冷冻香蕉、冷冻菠萝和冷冻芒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菲律宾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