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第107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2-26

执行日期:2019-01-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