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4号(关于公布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184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1-06

执行日期:2018-11-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4号关于确认“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程序的规定,现发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