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4号(关于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174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1-22

执行日期:2018-11-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鲜枣允许出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