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172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1-16

执行日期:2018-11-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1项、修订《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58-2018

 

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20181116

201951

2

HS/T 27-2018

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

HS/T 27-2010

20181116

201951

3

HS/T 36-2018

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HS/T 36-2011

20181116

20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