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2018〕第153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0-25

执行日期:2018-10-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79013。该项补助列2019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