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8号(关于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128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10-08

执行日期:2018-10-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麦芽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捷克麦芽输华。捷克麦芽应符合《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