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85号

法规分类: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7-06

执行日期:2018-07-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已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