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83号

法规分类:运输工具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7-05

执行日期:2018-07-05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18-10-19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5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3的公告)》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的实施,我署调整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对运输工具单证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调整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情况》(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也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调整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情况.xls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