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

发文字号: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35号

法规分类:税收征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6-26

执行日期:2018-07-0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