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0号(关于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8〕第40号

法规分类:运输工具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5-14

执行日期:2018-05-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我署制定了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版,主要变更了进出境水运、空运“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报文格式,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