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2018〕第57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4-18

执行日期:2018-04-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不含列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单独设立办法分配的项目)预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请你们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对市县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我部。

  附件: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预拨分配

  财 政 部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