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建〔2018〕第170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一般

发文日期:2018-04-19

执行日期:2018-04-1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应拨付你兵团2018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79万元,支持石河子市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7年我部安排你兵团年初部门预算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16万元,实际执行459万元,结转157万元。今年所需资金通过你兵团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50万元和上年结转资金29万元解决。

  请你局按《通知》要求,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财  政  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