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2018-2020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参与银行团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8〕第43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8-04-03

执行日期:2018-04-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2018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根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将于近期组建2018-2020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参与银行团。请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以总行发文形式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银行应填写《2018-2020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参与银行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将其作为书面申请文件的附件,并于2018年4月17日前将书面申请文件报送财政部国库司,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国库现金管理处 单大栋

  电 话:010-6855233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 编:100820

  联系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现金管理处 黄西莹

  电 话:010-6619441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邮 编:100800

  附件:2018-2020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参与银行申请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