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2017〕第145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0-18

执行日期:2017-10-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18年均衡性转移 支付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 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 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 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 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 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基层财政部门要将上级下达 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调整工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