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对地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预〔2017〕第148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0-18

执行日期:2017-10-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18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根据省级对下财政体制和行政区域内财力分布情况,加大对财政?

  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要将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分配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