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7〕第57号

法规分类:关税征收管理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1-27

执行日期:2017-11-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7〕25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