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社〔2017〕第216号

法规分类:社会保障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0-31

执行日期:2017-10-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1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部分)预算指标(详见附件),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工作。该预算指标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相应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

  附件:2018年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部分)提前下达部分分配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