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计数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科教〔2017〕第150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0-30

执行日期:2017-10-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计数(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具体见附件),列入206“科学技术支出”,统筹用于支持你省(区、市)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等方面。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有关规定,做好2018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待2018年预算确定后,中央财政将再次核定各地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计数

  财  政  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