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科教〔2017〕第139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0-13

执行日期:2017-10-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鼓励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奖学金的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附件: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7年10月13日